為進一步提升醫療保障智能監管效能,有效防范和精準打擊醫保領域欺詐騙保和違法違規等行為,嚴格規范醫療服務行為,維護參保人員的合法權益和公平高效的醫保秩序,現制定《沈陽市醫療保障基金智能監管改革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》,現解讀如下:
??一、出臺的背景
??以國家醫療保障局下發的《關于開展智能監管改革試點的通知》工作要求為指導,通過明確事前、事中、事后監管功能定位,聚焦重點領域、重點場景,深入研究切實可行的監管手段,形成切實有效的監管機制。根據以上要求,決定出臺《沈陽市醫療保障基金智能監管改革試點工作方案》,進一步提升醫療保障智能監管效能。
??二、具體措施
??(一)推進“兩庫”建設不斷完善。
??(二)建強智能監管各環節功能作用。
??(三)實現重點場景核查監控。
??(四)滿足數據歸集規定目標。
??(五)推進試點機構健全監管體系。
??三、實施步驟
??(一)籌備啟動階段(2025年8-10月)。
??(二)全面實施階段(2025年11-2026年11月)。
??(三)總結推廣階段(2026年12月)。
??四、執行時間
??新調整的沈陽市醫療保障基金智能監管改革試點工作方案從2025年11月1日起執行。